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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39pm 11/07/2022

沙巴民兴党

1963年建国契约(MA63)

沙巴民兴党

1963年建国契约(MA63)

沙菲益:无需新协议 “坚持实践建国契约”

(亚庇11日讯)民兴党主席拿督沙菲益指出,我国必须坚持及实践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MA63),不需要任何新的协议。

他反对巫统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提出的“新协议”建议,并指MA63是建国先辈经过冗长的咨询与精研,并非一夜之间的冲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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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63必须坚持及实践以维持及加强东、西马之间的关系。”

更动协议须沙砂同意

也是前沙巴首长的他指出,MA63是一项国际协议,于1970年9月21日注册于联合国,编号是10760,对于该协议的任何更动必须获得沙巴及砂拉越的同意,同时必须在国会获得三分之二大多数议员支持修改联邦宪法 。

“只需全面执行(1963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这是沙巴及砂拉越人民这数十年来所要求的。他们不要新的协议。”

沙菲益也对那些为了本身政治利益而愿意妥协沙巴人民基本权益的沙巴领袖感到失望,“他们应该做的是要求MA63获得全面尊重及实践。”

他指出不遵守协议将会“削弱信任、破坏信心和诚信”,并将破坏东、西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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