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3日訊)大馬政府和另外4個單位,針對22歲男子在12年前割包皮手術中被割掉龜頭,獲取310萬令吉賠償的裁決提出上訴。
聯邦律師沙拉瓦南今日向馬新社指出,總檢察署已於今年4月27日,針對有關裁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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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上訴庭副主簿官將於7月27日,通過線上方式完成此案件的過堂程序。
法官拿督阿克達達希爾是於今年4月7日,裁定大馬政府與另外4個單位疏忽,並裁決該名男子獲賠310萬令吉。
“另外4個單位分別為瓜拉立卑醫院的院長和醫護人員,以及士拉央醫院的院長及專科醫生。”
法官阿克達達希爾在5月27日的書面判決中提出,醫護人員由於延誤搶救男子被割的龜頭,導致後者永久殘缺。
該名男子於2018年7月19日,通過母親入稟訴訟,指控2010年12月13日的割包皮手術,並沒有根據所規定的程序進行,導致他整個龜頭被割掉。
男子的母親指出,手術發生時兒子僅10歲,在遭遇事件後變得沉默寡言,並且不再喜歡與同齡人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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