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4日讯)一名台湾政府官员星期四(14日)称,将要求鸿海集团旗下的富士康在投资中国晶片公司前,须获得台湾政府的批准。
ADVERTISEMENT
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副执行秘书吕贞慧向外媒透露,台湾经济部星期三已与富士康进行接触,提醒富士康在做任何面向中国晶片公司的投资前,都须经过台湾政府的审查。
吕贞慧说,如果富士康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处以2500万元新台币(约371.45万令吉)。投资审议委员会也已向经济部长王美花报告这项计划。
台湾媒体早前报道称,富士康在中国上市的单位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出资98亿元人民币购买中国晶片公司紫光集团的股份,作为富士康进一步进入晶片制造领域计划的一部份。
富士康星期三发给外媒的声明中称,公司将按照规则处理此案,但富士康没有证实对紫光集团的任何投资计划。
作为中国清华大学的一个分支机构,清华紫光集团在过去10年中,一直是中国晶片行业的潜在领头羊之一。但紫光集团在前董事长赵伟国的领导下陷入债务危机,2020年底更拖欠一笔债务,最终在2021年宣布破产重组。
台湾政府近来对北京尝试推动半导体产业的雄心越来越谨慎,担忧北京的经济间谍活动将窃取台湾先进的晶片制程技术。
台湾政府近期还出台一系列法律,要求科技公司高管前往中国前须通报政府、限制台湾科技公司对中国企业的融资,还增设经济间谍罪。(联合早报)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