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本身因为监督不力,甚至私相授受,中饱私囊,土地规划没有经过正当程序,闯祸之后就算没有“吃上官司”,善后所需的花费,最终还是得由人民埋单,非常讽刺。
ADVERTISEMENT
上个星期,联邦法院驳回吉隆坡市政局的上诉,维持上诉庭原判,即吉隆坡蒂蒂旺沙居民起诉市政局批准发展令予联邦直辖区基金会的高密度住宅开发计划,是无效且有违2020年吉隆坡结构蓝图,包括限制法令原赋予居民参与规划程序和发展令审议的权利,并令市政局必须缴付居民5万堂费。同样的,毗邻地段也正在高庭审理阶段。
在吉隆坡的另一端,上诉庭在去年接受敦伊斯迈花园居民的上诉,裁决同样有联邦直辖区基金会涉及在内的加拉森林公园综合开发计划无效,并撤销发展令。由于市政局和相关发展商不服继续上诉,此案已在今年4月完成联邦法院聆审,目前等候裁决。
2013年10月,由于国能公司疏于职守,导致豪雨之后水位暴涨的金马仑苏丹阿布巴卡水坝在毫无预警下泄洪,淹没邻近巴登威利村落并造成4人丧命,当地灾黎耗时多年和国能公司一路周旋,从高庭、上诉庭打到联邦法院,最终联邦法院在2019年宣判国能败诉,必须负上赔偿责任。
此外,在去年12月半岛大水灾之后,至少来自雪州沙亚南太子园和森州芙蓉亚沙的居民,入禀法庭起诉政府相关单位因在防洪计划疏失导致水灾,要求政府赔偿,以及采取行动改善周遭的防洪基础设施。
以上种种案例显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和陈述理据,公众是可以因政府相关单位在土地规划程序的不当,抑或管理疏失导致大型人为灾害,而起诉政府。
法庭的判决也正说明,政府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维护公共利益,政府并不是可以只手遮天,在密室里为所欲为,缺乏透明和正当性。然而,并非所有人都有时间、金钱、知识和力气与政府在司法程序过程消耗,在许多偏远地区,特别是原住民群体,因为知识水平不高或财力资源不足,仍然在土地议题上只能任由国家机器和资本财团剥削和宰割。
如今,吉打华玲因豪雨引起山洪暴发,淹没村落并导致多人伤亡,肇祸源头被质疑是清空森林地所致,并在未经监管单位允许下从事特定经济作物种植,反贪会宣称将会深入调查。同样的,当中也牵涉州政府和相关机构。
华玲的灾黎会起诉政府索取赔偿吗?还是私下接受政府协助重建家园的和解条件?
遗憾的是,从过去的案件来看,公众起诉政府,无论结果如何,政府所需付出的“赔偿”、“堂费”,抑或如吉隆坡市政局常年花费上百万令吉聘请律师和居民打官司,都是来自纳税人的血汗钱,而不是来自部长或市长的钱,这是不能否定的事实。
政府本身因为监督不力,甚至私相授受,中饱私囊,土地规划没有经过正当程序,闯祸之后就算没有“吃上官司”,善后所需的花费,最终还是得由人民埋单,非常讽刺。
更难过的是,由人民选出的政府,原本应该代表人民并捍卫公共利益的政府,等至进到了法庭审讯厅里才发现,政府往往是和腰缠万贯的资本财团并肩而坐,反过来与人民对立。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