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苏禄苏丹后裔的代表律师保罗透露,马来西亚获得暂缓令暂缓执行巴黎仲裁法院于3月谕令我国必须向其当事人支付149亿美元(约630亿令吉)的裁决仅适用于法国司法管辖区。
代表苏禄苏丹后裔起诉马来西亚政府的4-5 Gray’s Inn Square事务所的保罗科恩接受网媒《透视大马》访问时透露,他们将继续尝试通过法律渠道追讨所拖欠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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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媒体报道有一些关键错误。首先,巴黎的裁决只影响到法国。”
保罗科恩指出,巴黎仲裁庭的最终裁决是一项全球裁决,虽然它可能无法在法国执行,但却适用于《纽约公约》的其他170个司法管辖区。
“所以,如果你提到我们在卢森堡(扣押国油的两家子公司)的行动,我们客户的立场是,法国国内的暂缓执行与卢森堡或《纽约公约》170个签署国中的任何其他国家无关。”
“我们的行动方针保持不变,即通过正确的法律渠道收取所欠的债务。”
当被问及他们是否已申请从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取回资产时,保罗科恩则表明自己无权泄露这些信息。
《纽约公约》是确保在全球范围内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它要求缔约国以与国内裁决相同的方式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实质上是将外国仲裁裁决转化为可由国家法院执行的判决。
朱乃迪:做好准备聆听最终裁定
首相署部长(国会与法律事务)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说,法国巴黎上诉法院于今年7月12日,批准了大马政府的申请,以暂缓执行斯丹帕于2022年2月28日所做的最终裁定。
他表示,目前政府正做好了准备,以聆听针对撤销最终裁定的聆审,有关聆审日尚未有定案。
“政府将持续采取所有适当的行动,包括通过法律途径来终结对方的索讨行为,并确保马来西亚国家的主权、国家管辖权及国家利益都受到捍卫与维护。”
旺朱乃迪也透露,西班牙马德里高等法院于6月29日撤销了斯丹帕仲裁员的身分,并裁定所有仲裁程序和斯丹帕的任何决定,包括最终裁决,均无效,根据法律无效且不可执行。
他补充,政府已在马德里对斯丹帕提出刑事诉讼,罪名是藐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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