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行动党主席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要求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必须解释,为何他允许总检察署和未具名的政府机关去和通缉逃犯刘特佐的代表会面。
他说,行动党强烈反对与刘特佐的任何交易,包括支付15亿令吉或任何金额以换取刘特佐所有罪行的赦免。这不仅不道德和不符伦理,而且在法律上也是错误的。毕竟,刘特佐的所有资产达数十亿令吉,一旦被起诉和定罪,就有可能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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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发文告表示,商人刘特佐涉及520亿令吉1MDB丑闻,是主要策划者之一,他在东窗事发后就一直逃亡海外,尽管大马曾试图追捕,但一直未能成功。刘特佐是一名通缉逃犯,国际刑警组织已对他发出红色通缉令,而他也遭美国和马来西亚法院在不到场的情况下提控。不过,马来西亚就是不同,在这样的局势下,刘特佐还是有办法找上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其代表甚至能够与总检察长署(AGC)方面会谈。
他表示,依德鲁斯允许总检察署和刘特佐的代表会面是错误的。依德鲁斯应该解释,为什么总检察署还愿意与刘特佐的代表会面,而不是全力追捕他。依德鲁斯这样做,是否发出错误的信息,即马来西亚最高阶的法律官员竟然愿意和诈骗犯及通缉要犯打交道,而非无惧无畏、毫不偏袒且坚定维护法律?
“显然的,时至今日刘特佐仍然在政府圈子中发挥着相当大的影响力,以致他可以请到前总检察长阿班迪代表他,安排和总检察署及未具名政府机关进行会议。请问,阿班迪会澄清他与刘特佐之间的关系,并且解释清楚他从这段关系中获得了什么好处吗?
“这是一个息息相关的问题,事缘阿班迪曾在2016年担任纳吉政府总检察长期间,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撇清了1MDB的所有不当行为。进一步来说,为纳吉撇清不法行为,也将使刘特佐免受高达520亿令吉世界最大金融丑闻的任何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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