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8日訊)機場托運行李後,行李箱被盜,而原本貼在行李箱的託運資料貼紙卻被人移花接木,重新釘在一個裝有1.89公斤冰毒的行李箱,導致一名原本要遠赴臺灣打工的華裔男子,坐了3年冤獄。
雖然飽受煎熬,但被告一直沒有放棄,並獲得5名相信其無辜的律師代為辯護。經過3年的審訊,由於控方無法提交足夠的證據證明有關藏毒的行李箱屬於被告所有、為何寫著被告資料的託運資料貼紙是以訂書機釘在行李箱上,以及基於行李被託運後直到取回前,都是屬於機場的責任,法官因此宣判被告表罪不成立,當庭無罪釋放,被告和親友得知審判結果後淚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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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師李瑞銘受訪時指出,被告林順發(44歲,單身)是一名餐館助理,他原計劃於2019年5月16日到臺灣打工,但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登機處遭警方逮捕,指控他已託運的行李內藏有1.89公斤的冰毒,林順發於同月20日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條文下被提控上庭。
由於在販毒條文下被控,被告不獲准保釋,因此除了出庭接受審訊外,過去逾3年時間,被告一直被關押在雙溪毛糯監獄內。
託運資料貼紙被撕開重釘回
李瑞銘指出,被發現的行李箱並非被告所有,而貼在行李箱的託運資料貼紙,也有被撕開重新釘回的痕跡,行李箱內的衣物尺碼和被告不符,屬於大尺碼的衣服,而被告身材瘦小,完全不能穿那些衣物。
“而被告所託運的行李箱也不翼而飛,迄今下落不明。”
他說,在審訊過程中,控方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行李箱是被告託運,也無法解釋託運資料貼紙被撕開及重新釘回是誰的行為,而一件行李一旦被託運直到被取回前,都在機場的管轄之下,為此沙亞南刑事高庭法官拿督雅茲認為控方所提供的呈堂證據有嚴重漏洞,今日下判被告表罪不成立,無需自辯,當庭釋放。
李瑞銘指出,他接獲被告家屬的委託後,成立了律師團為林順發辯護,律師分別為拿督哈尼、李飛、莎賀拉及已故陳德佑,經過3年的審訊,才為被告洗刷冤屈。
家境清寒 被告家屬湊錢打官司
他說,審訊過程中,被告家屬深信被告無辜,家境清寒的被告家屬湊錢聘請律師為被告辯護,整個過程對家屬和被告而言都非常煎熬,加上疫情導致審訊拖延,家屬心如火焚,日夜擔心被告的審判。
“當法官念完判詞,被告和家屬難忍心情,直接在法庭相擁哭泣,並非常感謝過去3年為他們辯護的律師團成員,因為若不是獲得他們的協助,一旦入罪很可能被判死刑,再也沒有一家團聚的機會。”
他說,為嫌犯洗刷冤屈是律師團的目標,也是已故陳德佑律師的遺願,雖被告已無罪釋放,但他們仍會待命,若控方上訴,也將持續為被告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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