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國會下議院今日以聲浪方式,三讀通過2022年國家森林(修正)法案,以加重刑罰對付非法伐木或破壞永久森林保留地(HSK)的人士。
除了提高刑罰之外,修正案也新增第11和第12條文,要求州政府在永久森林保護地中劃分區域之前,必須先進行公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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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及天然資源部長拿督斯里達基尤丁今日為2022年國家森林(修正)法案二讀進行總結時說,根據修正案新增的第12條文,有關當局必須以同等或更大的土地面積,替換從森林保護區中劃分的土地。
他說,在這項修正案下,任何涉及價值低於5立方米森林資源的罪行,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如果是涉及價值原始森林資源超過5立方米而被定罪的人士,可面對5至20年的監禁,以及10萬至500萬令吉的罰款。”
非法伐木另可罰100萬
他表示,至於以非法伐木為目的而破壞樹木或改變森林邊界的人士,可面對不少於5年至最高20年的監禁,包括100萬令吉的罰款。
他指出,根據修正案的第82條文,若在永久森林保護區內縱火而危及該地區的違法者,可面對最高10萬令吉的罰款和7年的監禁。
另外,達基尤丁回答巫統華玲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都阿茲的提問時說,聯邦憲法已明確規定,森林是由各州政府單獨管理。州政府在道德上,必須遵守國家土地理事會關於土地的決定。
“理事會由首相主持,州務大臣和首席部長也是決策過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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