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控方证人:反贪会调查官
(吉隆坡19日讯)反贪污委员会调查组高级监察官莫哈末凯里否认辩方律师主张,即反贪会滥用权力调查土团党青年团前团长赛沙迪。
他是赛沙迪被控4项失信、滥用资金及洗黑钱案的第23名控方证人,也是赛沙迪家中失窃25万令吉案的调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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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哥宾星在交叉盘问环节主张,莫哈末凯里在2020年3月31日前往赛沙迪住家时,案件是在刑事法典下调查,但莫哈末凯里说,这是不正确的。
表明属一般调查
他说,该案件是以一般调查进行(secara general),并表示他的调查专注于在反贪会法令第27条文,当时开档调查3宗有关赛沙迪的案件,其中一宗由他负责。
哥宾星指出,反贪会法令第27条文有关提供假口供,但当时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未给予反贪会口供。
莫哈末凯里说,这就是为何自己说投报是在反贪会法令下,以一般调查进行,并同意哥宾星主张,一般调查意味着当时没有阐明案件是在哪个条文下调查。
哥宾星指出,一般调查意味着证人不能行使在反贪会法令第30(1)(b)条文下的权力,因为这需要依据指定的调查;莫哈末凯里回答,他不确定。
哥宾星随后主张,实际上,赛沙迪并没有涉及任何案件,是莫哈末凯里为赛沙迪编造案件。莫哈末凯里表示不认同。
哥宾星结束交叉盘问前主张,反贪会滥权以在此案中对付赛沙迪,是在滥用程序;莫哈末凯里表示不同意。
较早前,莫哈末凯里接受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盘问时说,他援引反贪会法令第30(1)(b)条文充公第13名证人土团党青年团前副财政拉菲克哈金的手机后送往鉴证组,要求获得名为Ocean 17及Value Add 从2020年3月31日至4月3日的WhatsApp群组对话记录。
莫哈末凯里较后接受旺沙哈鲁丁复问时说,反贪会官员的责任是调查所接获的投诉或资料,并没有选择性调查或是为了对付涉及案件的人士。
他说,当时的调查是为了寻找赛沙迪家失窃的25万令吉的款项来源,并表示当局想要确认是否违反反贪会法令。
此案将在明早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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