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國會下議院今日三讀通過2021年罪犯強制出席(修正)法案,並通過社區康復計劃,強制罪犯出席和執行社區服務工作。
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賽為該法案進行總結時說,強制罪犯出席的指示,是法庭在判處罪犯監禁刑罰之後所給予的替代懲罰,讓他們通過社會服務取代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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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這項修正案是針對1954年罪犯強制出席法令(461法令)進行修正,為更多的罪犯提供第二次機會,讓他們在監獄外改過自新。
他說,該修正案也是取代2021年緊急法令(罪犯的強制出席)(修正)條例。
監獄局將續供康復計劃
他表示,監獄局會將持續提供康復計劃,灌輸積極的價值觀,培養對社會和國家有用的人,防止他們再次犯罪。
“有了罪犯強制出席的修正案,罪犯也能在執行社區服務時正常生活。此外,這也可以減少監獄過度擁擠的情況,防止傳染病在監獄內傳播。”
他說,該修正案的第5條文賦予法官酌情權,考量被告的背景和所犯罪行的情況來決定強制履行社區服務的量刑。
他指出,該修正案也賦予法庭權力,即可判處不超過3年監禁罪行的罪犯進行強制社區服務,以替代監禁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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