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两名律师和一名社运分子入禀法庭,寻求法庭宣判大马反贪会调查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是违宪的,高庭今日批准将此诉讼所涉及的两项宪法问题,交由联邦法院作出诠释及定夺。
这3名申请人分别是律师努尔艾因慕斯达法、斯里坎特以及社运分子哈里斯依布拉欣。他们将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反贪会及联邦政府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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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努林巴达鲁丁今日在裁决时指出,在审查3名申请人入禀的原诉传票以及按照他们提出的理据,法庭认为,此诉讼中出现的问题与联邦宪法涉及的司法独立及权力分立原则相关。
她说,很明显,第二答辩人(反贪会)对上级法庭在任法官的调查被申请人和许多公众不可否认地视为侵犯了三权分立,例如司法独立。
“有理由认为,此调查造成了司法机构受到攻击的印象,这影响了公众对司法机构的看法与信心。”
她说,由于此诉讼在审理中,这个法庭意识到在宪法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与看法,这是一个具有根本重要性的问题,因为它影响到整个司法机构。
努林巴达鲁丁举例,正如联邦法院在审理总检察长起诉网络媒体当今大马的案件中所述,在审理影响整个司法机构的事项方面,联邦法院是正确和适当的平台。
影响公众信任司法独立性
她说,因此,联邦法院作为我国的最高法院,针对此诉讼中出现直接关系到公众信任和司法机关独立性的问题,而作出的最终裁决,是有必要的。
她因此批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此诉讼所涉及的两项宪法问题,交由联邦法院作出诠释。
这3名申请人是于今年5月6日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宣判大马反贪会调查莫哈末纳兹兰是违宪的。
他们还要求法庭宣判,检察官无权就在职法官的罪行提起任何诉讼。
他们也提出跟此诉讼有关的2道宪法问题,要求联邦法院作出诠释,即是否只允许包括反贪会在内的刑事调查机构,援引联邦宪法第125条第5款对被停职的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法官进行调查,以及检察官是否有权援引联邦宪法第145条第3款,对任职的法官提起或进行任何诉讼。
阿占巴基于4月底向媒体证实,反贪会在接获投报后,已经针对银行户头被指存有不明资金的承审SRC国际公司案的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展开调查。
不过,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于4月21日发表的一份声明称,莫哈末纳兹兰否认了这项旨在破坏他作为法官的信誉以及扰乱刑事司法和司法机构的虚假、毫无根据和恶意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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