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口秀演員應當先尊崇法律,儘量避開王室、宗教以及詆譭其他族群的內容,同時,也成立脫口秀演員協會,維護本身行業的權益。
前幾天,我邀請了馬來西亞脫口秀教父哈利依斯干達,以及著名華裔伊斯蘭傳教士黃偉雄,一起討論了近期因涉嫌種族歧視和侮辱伊斯蘭的脫口秀視頻,被警方扣留的裡扎,以及他的脫口秀俱樂部被迫暫停營業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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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口秀在國際社會已經很普遍,而馬來西亞則是在近年來才興起。享譽國際的國產脫口秀演員有錢信伊(Ronnie Chieng)、黃瑾瑜(Uncle Roger)、哈利依斯干達等等。
脫口秀與相聲有所不同,相聲比較像跟著劇本的舞臺劇表演。在中國、日本、韓國等東亞國家,相聲已經是文化的一部分。脫口秀則是一個表演者,與觀眾互動,達到喜劇性的效果。
在那場三人“研討會”,我和哈利以及黃偉雄,交換了關於脫口秀在藝術娛樂、司法、宗教、自由以及團結格局下的發展。
馬來西亞在文化上是個相對保守的國家。尤其是在宗教、王室以及種族方面,國民輿論都處於比較敏感的地帶。裡扎之前上載過本身的一場脫口秀表演,用淡米爾語說了很多影射和詆譭友族馬來人的笑話,上了字幕後被瘋傳,令友族同胞極度不滿。
脫口秀在保守社會,有個不成文的模式:影射自己的種族、自己的文化時,即使有詆譭成分,人們也是一笑置之,最多,是認為這位演員“不尊重自己”。但是,裡扎雖然身為穆斯林,卻在上載的其中一個視頻裡,說本身有著四分之一的華人、印裔、歐洲以及馬來血統。這讓很多馬來穆斯林,認為他是在以其他族群身分,貶低馬來人和伊斯蘭。
在我們三人的討論中,我們認為令馬來西亞群眾和脫口秀產生矛盾的原因是“格局”。不是每一人都可以接受所有脫口秀的內容。
美國、歐州、新加坡等發達國家,比較前衛,可以接受影射族群、政府、宗教等等的笑話內容,相比之下在馬來西亞,各種族都還是不能接受。這是因為發達國家把脫口秀的內容設定在“娛樂”格局。比較敏感的國家,則把其內容設定在“言論”格局。
如果把內容都當成娛樂,何來憤怒?但如果是“個人言論”,那麼若有詆譭、誹謗、影射成分,眾人就會討伐發表言論者。
在馬來西亞,別說友族同胞,即使有一位馬來脫口秀演員說出一些詆譭影射其他族群或宗教的笑話,也會招惹非馬來人。
惹來了怒火,那麼有關當局可以援引刑事法典504條文、煽動法令第四條文,或者多媒體法令233條文進行調查和提控。
這個課題不是一時半刻可以得到實質的解決。脫口秀的接受度,取決於國民對敏感課題的接受度,是否能將其格局設定於“娛樂”。
作為開始,脫口秀演員應當先尊崇法律,儘量避開王室、宗教以及詆譭其他族群的內容,同時,也成立脫口秀演員協會,維護本身行業的權益。此外,在閉門售票表演時,不要讓人自行錄影,然後以斷章取義的方式剪輯,煽動民眾情緒。
還有,馬來同胞比較能接受的脫口秀演員,實為一位華裔──林有信(Douglas Lim)。他以國語馬來語作為主要媒介語,用輕鬆搞笑的方式影射、反諷政治人物和時事,遇到敏感課題則避重就輕,還鼓吹全民團結。若要提升馬來西亞人對脫口秀的接受程度,從馬來西亞人都明白的國語下手,則可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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