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0日訊)高庭因綠馳通訊(Green Packet Bhd)創辦人潘振祥未能支付3066萬令吉給兩間公司,而在今年5月間發出破產通知書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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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The Edge》報道,這起訴訟是由Medinis私人有限公司(MSB)和Everegion私人有限公司(ESB)分別提出,原因是答辯人潘振祥無法履行協議義務,向這兩家公司支付款項。
去年,高庭曾諭令潘振祥向MSB支付總計2286萬令吉,以換取6000萬股G3環球有限公司的普通股,同時也在另一項判決中諭令他向ESB支付780萬令吉,以換取2000萬股G3環球股票。
現年53歲的潘振祥已在今年1月31日辭去綠馳通訊董事經理一職,以騰出更多時間給個人事務。
潘振祥欠下上述款項,是因為他與MSB和ESB各簽署了兩份和一份回售選擇權協議。
根據潘振祥與MSB於去年1月25日簽署的回售選擇權協議(協議1),潘振祥須向MSB支付750萬令吉以購回500萬張憑單,這些憑單已被轉換成2000萬股G3環球普通股。
根據志期2021年2月9日的協議2,潘振祥須向MSB支付1500萬令吉以購回1000萬張憑單,這些憑單已被轉換成4000萬股G3環球普通股。
根據志期2021年1月25日的協議3,潘振祥須向ESB支付750萬令吉以購回500萬張憑單,這些憑單已被轉換成2000萬股G3環球股。
潘振祥要求將這3項協議延長多90天,但被MSB和ESB拒絕。他尚未支付這些款項。
潘振祥在去年10月向高庭入稟宣誓書,稱有關回售選擇權協議,其實是拿督葉宜富(譯音)貸款2000萬令吉給他的幌子,後者是通過兩家代理公司,即MSB和ESB匯款。
他說,與葉氏簽署的貸款協議才是真正的協議,而葉氏也要求他以股票作為貸款的抵押品。一旦他償還了所有貸款,相關抵押品將被退還給他。
根據宣誓書,他在收穫款項後,從林萬宏(譯音)的戶頭以及林萬宏的公司Odyssey Mission私人有限公司,分別向ESB和MSB轉移了各1000萬張憑單。這2000萬張憑單在當時價值2000萬令吉。
他指出,他在之後發現該貸款協議是“非法”的,因為ESB和MSB沒有合法的貸款執照。
他說,這就是為什麼葉氏建議以回售選擇權協議來“偽裝”成貸款協議,因為這兩家公司是無牌放債人。
他也指出,將憑單轉換成G3環球股票,是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違反了回售選擇權協議以及貸款協議的條款。
他補充,憑單的轉換對他造成了損失。
《星洲日報》曾通過電話和短訊嘗試聯絡潘振祥,惟電話未接通,至截稿為止,短訊也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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