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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28pm 20/07/2022

案件管理

发展华小工委非法集会上诉案

案件管理

发展华小工委非法集会上诉案

而連突8人控非法集會案 上訴案824再案件管理

(淡馬魯1日訊)“而連突發展華小工委會8名理事被控非法集會被判無罪釋放”上訴案,今日首次進行,淡馬魯高庭擇定8月24日再次進行案件管理,以等待取得而連突推事判詞。

高庭高級助理主簿官魯利雅娜今早在法庭就此案提出的上訴申請,進行案件管理後,擇定上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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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8名理事非法集会无罪释放上诉案,824再次案件管理
吳思億(右六)與7名理事在完成案件管理後,與代表律師及支持者在法庭外合影。左起為黃桂芬、鄭興華、黃瓊猷、鍾樹珍、楊安山、莫哈末菲道勿和黃詩忠,右起為植明生、植東生、梁昭燃、鄺德福和熊龍生。(鄭佩琴攝)

而連突發展華小工委員8名理事的代表律師之一拿督黃詩忠在案件管理結束後,向媒體指出,主控官努魯巴基斯副檢察司今天移交上訴通知書給代表律師後,高庭擇定上述日期進行下一步案件管理。

他說,高庭今日未擇定上訴聆審日,須等待此案相關文件備妥。

另一名代表律師為莫哈末菲道勿。

而連突發展華小工委會8名理事,分別是主席吳思億、副主席鍾樹珍、副秘書梁昭燃、而連宋華 小董事長植明生、南嘜華小董事長鄺德福、華都巴來華小董事長黃瓊猷、 華都巴來華小校友會主席熊龍生和而連宋華小家協主席植東生,被控於2019年8月20日上午11時22分,在雙溪仁華小懸掛橫幅反對爪夷文納入華校課程綱要,涉及非法集會,牴觸刑事法典第142條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143條文下被判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而連突推事於6月1日宣判8名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惟控方不滿此案判決,在申請上訴期限最後一天,即6月15日入稟法庭提出上訴。

 另外,董總財政兼彭亨華校董事聯合會署理主席拿督楊安山、淡屬福建會館鄭興華及支持者黃桂芬今天也到淡馬魯高庭,為該工委會8名理事打氣,給予他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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