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0日訊)“出動8名執法官員逮捕穆斯林女網紅茜蒂諾阿米拉的行為太過分了!”
伊斯蘭姐妹組織(SIS)、馬來西亞人民之聲(SUARAM)和馬來西亞普世穆斯林社區(KMU)認為,聯邦直轄區宗教局(JAWI)逮捕穆斯林女網紅茜蒂諾阿米拉的行為過分,出動8名執法官員,為一個非暴力犯罪的罪名,逮捕一名非暴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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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些政治人物犯下影響全國的罪行,都沒有受到如此的關注,也沒有被8名官員逮捕。”
3組織聯署發文告表示,聯邦直轄區宗教局在茜蒂諾阿米拉保釋外出後,就立即逮捕後者的行為猶如一場逼害(witch hunt)。
3組織說,聯邦直轄區宗教局應該將此人力投放在更需要獲得緊急關注的領域,尤其是影響社區包括對子女撫養費(nafkah)的強制執法的領域。
3組織認為,聯邦直轄區宗教局援引伊斯蘭刑事法(聯邦直轄區)第7條文提控茜蒂諾阿米拉,存在一罪二審(double jeopardy)的風險。
“伊斯蘭姐妹組織持有的立場是,伊斯蘭刑事法(聯邦直轄區)第7條文與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的本質相似,兩者都是褻瀆宗教(blasphemy)和禁止批判宗教的法律。”
3組織指出,雖然伊斯蘭刑事法(聯邦直轄區)第7條文只涵蓋伊斯蘭宗教,但該法律也如同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包含宗教。
3組織進一步重申,重新逮捕茜蒂阿米拉的行為是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因為2個機構都是由政府管理,政府有權向全國納稅人徵收稅款,並轉交給這2個機構。
“援引伊斯蘭刑事法和刑事法典所提出的控狀,都是政府所採取的行動,因為聯邦直轄區宗教局和總檢察署都是屬於政府的權限範圍,而這事件引出政府管理的2個機構之間的協調有問題。”
在表演脫口秀時因脫去頭巾及衣裙而引起公眾抨擊的茜蒂諾米拉,在被關押2天后通過眾籌獲得2萬令吉交保釋金,不料昨日甫交了保釋金,還沒步出法庭就被守候在外的聯邦直轄區宗教局官員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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