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訊)公正黨巴西古當國會議員哈山卡林表示,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第4(5)條文賦予警察的是專橫和專制的權力,而且與聯邦憲法相牴觸,這也是他反對內政部長於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該法令條文動議的原因。
他說,上述法令條文授權警方可未審先扣一個人28天,以協助調查,第4(11)條文則闡明,國會兩院每5年就必須檢討警方的未審先扣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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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得到國會上下兩議院的通過,就不再有效。”
剝奪嫌犯辯護自由權
哈山卡林今日發文告說,未審先扣的28天拘留期,時間過長,根據刑事程序法典(CPC)的規定,嫌犯只能被還押14天,警方不能未經審判就拘留嫌犯。
“刑事程序法典也規定嫌犯必須在24小時內,被帶到推事法庭並獲推事批准,才能延長扣留嫌犯。在此申請程序中,嫌犯可以由律師代表。”
“此外,推事不會輕易發出一次14天的扣留令,推事有酌情權。”
哈山卡林也是國會基本自由及憲法權力特選委員會成員。他指出,即使被控謀殺的嫌犯同樣有權力由律師代表,以及由推事依據法庭的酌情權和考量,來決定對嫌犯的還押期限。
“可是,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第4(5)條文下,這些權利被剝奪了,況且聯邦憲法第5(1)條文明確規定,除非依法,不得剝奪任何人的自由,第5(3)條文還提及,如果一個人被捕,應允許對方選擇其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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