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英国女皇律师乔纳森莱德劳为在联邦法院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中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辩护,而要求获得许可在马来亚高庭成为执业律师的申请。
这也意味,乔纳森莱德劳不能在联邦法院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中,以首席辩护律师为纳吉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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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拿督阿末卡玛今日通过视频会议软件Zoom作出裁决时指出,申请人(乔纳森莱德劳)入禀的宣誓书,并没说明他所拥有的特别资格和经验,是本地律师所没有的,也没有任何的证据显示申请人掌握本地的法律知识。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是在今年1月25日致函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说明纳吉计划委任一名英国女皇律师协助处理联邦法院阶段的SRC上诉案。
乔纳森莱德劳是在今年5月31日入禀吉隆坡法庭,申请成为马来西亚律师,以在联邦法院的SRC国际公司上诉案中作为首席辩护律师为纳吉辩护。
乔纳森莱德劳提出的申请理由包括纳吉在联邦法院的SRC上诉案将涉及严重、复杂及/或新问题,有关问题与刑事和民事法律数个分支有关,还有实践和证据、上诉人的宪法权利、控方的诉讼程序、承审法庭对刑事案件的判决,以及刑事司法系统的行政。
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10天,即8月15日至8月19日;以及8月22日至8月26日,聆审纳吉就上诉庭维持其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的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
没有本地办案经验
此外,阿末卡玛指出,考虑到案件的事实,在临时基础上接纳不熟悉本地法律的申请人为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辩护律师,是否有利于本地的法律界?
他说,从申请人的简历来看,说明了后者没有在本地提供法律咨询或服务的经验。
他同意答辩方的陈词,即SRC国际公司案在联邦法院阶段的上诉,可以完全由本地的律师处理。
此案的答辩方是大马律师公会、吉隆坡律师公会、总检察署以及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主控官。
阿末卡玛指出,基于没有需要申请人专业陈词的复杂、新颖和严重的问题存在,因此他认为这项申请理应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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