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訊)“我沒有殺!我沒有殺!我真的沒有殺!如果你們有證據可以拿出來。我哪裡可能殺我愛的丈夫,不可能的,我沒有殺我老公。”
“妻殺夫命案”2名涉案男女今早再被警方押往新山法庭申請延長扣留,36歲女嫌犯在被押上警車離開法庭時,對著媒體鏡頭否認自己殺人,並希望眾人替他看顧年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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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與53歲男嫌犯分別於今早8時17分及8時23分,在警方押送下,戴著手銬抵達新山法庭。
女嫌犯身穿白色上衣及橙色囚褲,男嫌犯則身穿橙色囚服,兩人步下警車後,在步往法庭時全程沒有避開媒體鏡頭,且神情淡定。
警方今日獲法庭批准,再延扣兩人6天至本月27日。
延扣手續辦理完畢後,女嫌犯在離開前也哽咽地說:“我孩子還小……幫我看一下我的孩子,謝謝。”
這起駭人命案於本月15日發生,警方在當天早上7時50分接獲投報,指新山福林園尼帕組屋區(Flat Nipah)3樓1住家單位發生命案,死者是一名44歲本地男子。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死者的面部和頭部相信遭人使用鈍物致傷,警方於當天早上9時15分在案發地點附近逮捕死者的妻子助查,兩人11歲的兒子相信是案件目擊者,兩人另有一名2歲女兒。
除了死者的妻子,警方隨後也公佈逮捕一名涉案男子助查,並在本月16日已申請延扣7天,延扣期原本在今天屆滿。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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