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4日讯)斗湖高庭法官林福宁上周五宣判被错误扣留、控告和鞭笞的印尼移工沙比里乌玛(Sabri Umar)无罪释放。
沙比里的代表律师指出,沙比里持有有效的印尼护照,并持有Fu Yee Corporation的工作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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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比里是于今年4月5日被捕,并于4月19日在1959/63年移民法令6(1)(c)条文下,被判入狱11个月及鞭笞5下。他当时并没有代表律师。
不过,他于4月19日成功向劳资关系局提出不当解雇索赔及寻求复职。然而,在沙比里等待上诉期间,他于6月23日在斗湖监狱局遭鞭笞。
沙比里的代表律师周五告诉法庭,沙比里当时是被误导才于4月19日认罪,因被告知若认罪,他将在5月4日被驱逐出境回到印尼。
沙比里代表律师在请求高庭撤销沙比里的定罪时也指出,尽管沙比里表示认罪,但承审地庭法官并没有检查到底他是否拥有合法的护照。
随着46个民间组织发表声明对沙比里被不当施以鞭刑表示不满后,该案引起了多方的关注,因它违反了马来西亚刑事程序法典第311条文,即禁止鞭刑直到上诉获得审理和裁决的规定。
由马来西亚反对死刑与酷刑组织(MADPET)率领的团体和组织促请马来西亚政府道歉,并废除鞭刑作为一种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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