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4日訊)鬥湖高庭法官林福寧上週五宣判被錯誤扣留、控告和鞭笞的印尼移工沙比裡烏瑪(Sabri Umar)無罪釋放。
沙比裡的代表律師指出,沙比裡持有有效的印尼護照,並持有Fu Yee Corporation的工作準證。
ADVERTISEMENT
沙比裡是於今年4月5日被捕,並於4月19日在1959/63年移民法令6(1)(c)條文下,被判入獄11個月及鞭笞5下。他當時並沒有代表律師。
不過,他於4月19日成功向勞資關係局提出不當解僱索賠及尋求復職。然而,在沙比裡等待上訴期間,他於6月23日在鬥湖監獄局遭鞭笞。
沙比裡的代表律師週五告訴法庭,沙比裡當時是被誤導才於4月19日認罪,因被告知若認罪,他將在5月4日被驅逐出境回到印尼。
沙比裡代表律師在請求高庭撤銷沙比裡的定罪時也指出,儘管沙比裡表示認罪,但承審地庭法官並沒有檢查到底他是否擁有合法的護照。
隨著46個民間組織發表聲明對沙比裡被不當施以鞭刑表示不滿後,該案引起了多方的關注,因它違反了馬來西亞刑事程序法典第311條文,即禁止鞭刑直到上訴獲得審理和裁決的規定。
由馬來西亞反對死刑與酷刑組織(MADPET)率領的團體和組織促請馬來西亞政府道歉,並廢除鞭刑作為一種體罰。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