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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9pm 25/07/2022

邓章钦

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邓章钦

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邓章钦:联邦新指南仅供参考 分配非伊宗教地 属州权限

(沙亚南25日讯)房地部城乡规划局在最新2022年城乡规划发展指南中,规定各州的土地规划都必须获得联邦土地委员会批准通过;雪州行政议员拿督指出,这只是一个技术部门的指南,不是法令条规、没有法律约束力,充其量只是作为州政府的参考。

邓章钦也是雪州佛教、基督教、兴都教、锡克教与道教委员会联合主席。他今日在雪州议会受访时强调,雪州在分配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土地方面有本身政策,就算联邦政府的指南与雪州指南产生冲突,州政府肯定依据本身的指南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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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章钦回应城乡规划局新指南
邓章钦:州政府有本身政策和权力分配土地,无需理会城乡规划局关于非伊宗教场所土地规划和运用的新指南。(高建业摄)

询及如果官员要以联邦指南为依据该如何处理,他强调,“州政府讲不要,就不要”。

他重申,州政府掌握土地权限事务,尽管联邦想要控制分配给非穆斯林的宗教场所土地用途,但有关权限不在于联邦政府。

他说,对于没有制定指南的州属,可选择采纳城乡规划局指南、自己制定指南或甚至不遵守联邦指南。

指须获联邦批准不合理

邓章钦认为,城乡规划局有关各州非伊宗教场所的土地和规划,需获联邦土地委员会(Pesuruhjaya Tanah Persekutuan)点头的新指南是不合理的,因该委会向来只负责联邦部门和3个联邦直辖区土地,何况此事联邦政府向来不管,州政府都管得好好的。

他解释,根据州政府交由地方政府执行的州政策,当发展商开发新区,必须按照人口数量献出一定面积的土地作为非穆斯林宗教场所用途,一切由州政府来进行分配。

他反问,城乡规划局的新指南称说要由联邦土地委会分配相关土地事务,那州政府凭什么要把分配权交出,何况州政府全权掌握土地发展事务,拥有全面数据来制定一切。

曾建议修改指南内容没回应

邓章钦说,在新指南出炉后,他曾于去年11月11日和今年4月29日致函城乡规划局总监,对指南内容的一些争议字眼提出修改建议,但迄今未获对方的具体回应。

根据报道,2022年城乡规划指南说明,发展商在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土地规划上,需提交12A、12B和12C申请表格,以让州土地局保留该地段的使用权,直到获得联邦土地委会批准通过。

非伊宗教场所土地规划权限向来在于州土地局,新指南被视为形同剥夺州政府权限,尤其在州与联邦政权不同的州属,便会产生对土地权的规划运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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