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連突25日訊)社交媒體最近流傳“州議員在烏魯淡比靈雙溪斯比雅河引用炸藥捕魚”一事,其中一名承包商澄清,他在河流引爆球形爆竹炸魚的行為,與任何人尤其是當地的州議員無關。
沒魚只被炸死浮水面
承包商莫哈末羅斯里阿旺(44歲)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時說,他當時是使用6粒球形爆竹,但只有2粒球形爆竹被引爆,沒有魚只被炸死和浮上水面,並表示此舉與任何其他單位,尤其是於本月15及16日到烏魯淡比靈視察道路工程的當地人民代議士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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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隨團成員之一,以視察道路工程進展及烏魯淡比靈區旅遊業發展。我們事後在雙溪斯比雅河旁搭了帳篷歇息,緩解疲勞,當時附近也有另一組不認識的人群。
“該人民代議士向帳篷的民眾打招呼;而我在沒有任何人的指示下,朝河流拋擲6粒球形爆竹。
無關議員 已報案
“豈料此事在本月18日在社交媒體和主流媒體瘋傳,令我感到十分驚訝。為了保護該人民代議士的聲譽,我已就此事到森美蘭州汝來警局報案,因我剛好在這裡工作,以澄清我使用炸藥捕魚一事。
“該人民代議士完全沒有涉及此事,因為沒有任何一方指示我做出此行為。”
他也說,如果要得到如吉羅魚的大魚,他可以向養殖的當地村民購買。
他說,他已於本月17日,把剩餘的爆竹交給大馬半島野生動物保護及國家公園而連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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