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聯邦土地發展局前主席沙里爾被控沒向內陸稅收局申報收取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100萬令吉一案今日開審,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阿里副檢察司說,控方將會證明,在沙里爾獲得納吉這筆錢時,直接參與了洗錢活動。
他說,控方證人的口頭證詞將證明被告獲得這筆錢,即通過一張志期2013年11月27日的支票,將這筆錢存入被告在大眾伊斯蘭銀行的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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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賈米爾的面前,發表開案陳詞時說,也有證據表明,被告在2013年評估年度所得稅申報表中,沒向內陸稅收局申報實際收入,而此證據證明被告直接參與了一個涉及非法活動收益的交易中。
違反所得稅法令
沙里爾被控涉嫌洗黑錢,在所得稅申報表中沒有如實申報真實收入,違反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13(1)(a)條文(遺漏或少報收入),而這筆從納吉中獲得的100萬令吉,相信是來自非法活動。
這張支票於2013年11月28日存入沙里爾在大眾伊斯蘭銀行的戶頭。
他被控在2014年4月25日,在端姑阿都哈林的稅收局分局犯下上述罪行。根據控狀,在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的框架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罰款最多50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阿里夫說,控方會傳召所有相關證人出庭供證,通過直接或間接證據,在控方舉證階段中證明對被告的指控。
沙里爾於早上8時20分左右抵步吉隆坡法庭。
控方團隊包括拉昔達慕尼副檢察司和納特拉法雷哈副檢察司。
辯方團隊則包括拿督菲羅茲胡仙阿末加馬魯丁、拿督賽法伊沙、(前反貪會主席)丹斯里祖基菲裡阿末、沙魯爾及沙茲林。
控方在唸完開案陳詞後傳召首名證人,即國會議會事務部高級助理行政官員羅斯里(49歲)出庭供證。
行政官員:當國會議員
沙里爾享逾2.5萬津貼
國會議員事務組高級助理行政官員供稱,沙里爾在1978年當選新山區國會議員後,獲得每月津貼、娛樂津貼、電話津貼、汽車司機固定津貼、出差津貼、特別津貼、車輛汽油津貼和過路費津貼。
“沙里爾在1978年7月8日受委為國會議員。在第13屆全國大選後,從2013年5月5日開始,沙里爾獲得的津貼總額達1萬3108令吉59仙。”
“不過,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國會議員的津貼調整,而沙里爾獲取的相關津貼總額為2萬5700令吉。每位成為下議員的國會議員,都有資格獲得固定每月津貼。”
他在宣讀證詞時說,他是其中一名負責管理國會下議員和上議員津貼支付和中止的官員,並確認國會議員事務組已把相關津貼支付到沙里爾持有的大眾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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