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希盟國會議員今日集體反對2021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有關警方扣留權力延長5年的動議。
瑪麗亞陳:其他法律足以打恐
公正黨八打靈再也區國會議員瑪麗亞陳形容,政府延長5年警方扣留權動議所提供的理由,根本就無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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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不反對打擊恐怖主義和犯罪的努力,但她相信大馬有足夠的法律來應對。
沙拉胡丁:應採14天拘留期
誠信黨埔萊國會議員拿督斯里沙拉胡丁說,大馬有全球最好的警方政治部,有無限的資金和各式權力,再加上21世紀的先進配備,根本就不需要28天的拘留期。
他不希望新瓶裝舊酒,因為28天的拘留期,容易導致濫權問題。
他認為應該採用向推事申請14天的拘留期的調查程序,正義才能彰顯。
雷爾:恐被濫用對付政治者
行動黨日落洞國會議員雷爾認為,此法令不能被濫用來對付政治人物,瑪麗亞陳和在國外舉報一馬發展公司案件的凱魯丁及其代表律師鄭文傑就是SOSMA被濫用的實證。
他表示並未蔑視警方對國家安全所做的貢獻,但他認為警方應當在調查前就收集證詞,而不是扣留28天才來收集。
西華拉沙:為何沒法庭批准扣人
公正黨雙溪毛糯國會議員西華拉沙說,重至可被判死刑的殺人刑事罪都是採用扣留超過24小時,就必須向推事申請延扣的法律程序,因此,為何需要在沒有法庭的批准下扣留嫌犯28天來處理案件。
他也不接受內政部長以案件複雜,帶到法庭會妨礙調查程序的說詞,因為警方大可增添熟練的人手和配備,但會見律師和帶上法庭的基本權力不能被剝奪。
他認為,絕不能以妨礙調查程序來典當基本人權的原則。
倪可敏:是否最後一次延長
此外,行動黨太平國會議員倪可敏詢問,內長是否確信這是最後一次延長。
他也追問,行動黨馬六甲州行政議員沙米納登因被指涉嫌參與“泰米爾之虎”恐怖組織活動而被扣留175天,當事人和其家人都成為濫權的受害者,政府會否提供賠償,讓正義得以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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