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针对国会三读通过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的相关条文被延长5年的动议课题,马来西亚刘氏总会会长刘博文认为这是严重侵犯人权,我国的民主制度又后退一大步。
他发文告表示,此法令是一直都是有争议性的,此项”为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以及相关事项,规定与安全犯罪有关的特别措施”,取代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于2012年6月22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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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赋予警方过多的权限,以更广泛的理由扣留嫌犯,在缺乏司法监督下,让当权者可以继续侵犯人权。法案的通过,等于是为违反民主和人权的恶法开启另一道大门。”
他指出,法令排除了法院在涉及根据SOSMA拘留嫌疑人时的制衡作用,根据刑事法典,嫌犯的拘留期限通常为14天。这需要得到法庭的批准。
“SOSMA是残酷的法律,任何希望维护正义的人即使涉及到被告都必须考虑到公平及公正的对待。之前许多因为政治理念不同及净选盟运动的领袖曾在此法令下被逮捕。这些历史性事件也引发了国家的政治不稳定,也证明了此法令同样可以被滥用来对付政治异议分子。”
他不希望此法令的延长,不但是因为担心该条文遭滥用,以达到政治目的,让国家陷入不稳定。人民的权益更应该去维护,让被扣留者在没有被审判也没有辩解的机会而被扣留长达28天是很不人道、不公平及不公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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