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开庭,审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因涉及国家秘密,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傅政华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并择期宣判。
央视报导,傅政华被控于2005至2021年,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17亿余元人民币(约772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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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14至2015年,傅政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导致后者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傅政华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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