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有效期限或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的食物,即便外觀看著無異常,也儘可能不要食用,畢竟“病從口入”,吃進肚子裡的東西還是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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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用在皮膚表層的化妝品和護膚品,乃至於肌膚會碰觸到的消毒液、洗衣液等等在過了有效期限後,仍能使用嗎?
報道:本刊 葉洢穎
攝影:本報 黃玲玲
進入疫情時代後,由於居家隔離,長期不外出又或者外出必戴口罩,以至於化妝品的消耗量大大減少,特別是口紅,使用率更是少之又少。
結果發現擺放在梳妝檯上的化妝品接二連三地過期,於是忍痛將使用次數屈指可數,宛如全新的粉底液、口紅、睫毛膏、眼線液、腮紅等一一扔進垃圾桶。
少則數十令吉,多則數百令吉,扔掉的哪是化妝品?全是白花花的金錢啊!真的要丟掉嗎?
護膚與化妝品品牌Mon Cheri的創辦人黃鋆楓笑說,自己在疫情期間也扔了許多過期的彩妝和護膚品,儘管也心疼,但若已過期兩個月以上,它們最好的歸屬還是垃圾桶。
與食品一樣,它們依舊有Expiry Date以及Best Before,前者是已經到期,自然不建議再使用,而後者則意味著那是產品的最佳表現期,一旦過了此期限,還能使用,但呈現的效果可能大不如前。她解釋,因為廠家所使用的原料都是有保質期(shelf life),所以化妝品、護膚品與食品一樣,需通過穩定性測試(Stability test)。
“我們在製造一種產品時,會使用許多原料,而每一種原料本身亦有自己的保質期,我們再根據原料的保質期來確定有效期限。因此一般在接到訂單後才會製造,以確保材料的新鮮度。”
除了產品原料的保質期限,在制定“有效期限”或“最佳使用期限”時,還要將物流運輸時間考慮在內。有些成分比較容易變質的“敏感”的產品,其有效期限可達2年,最長達2年半。至於成分相對穩定的,可達到3年。
過期化妝品能丟則丟
雖然過了“最佳使用期限”不意味著化妝品完全變質,但是黃鋆楓仍建議人們儘量在那之後的兩個月內用完。
“我不敢說太長(時間),據我所知有人還會用半年,直到出現異樣時才丟。有時得視乎產品,有的則是過了一年才會出現變質的現象。那段時間你會發現你的彩妝持久度減弱,表現水平不如以往了。”
她從包裡拿出一盒粉餅,將盒子翻過來,指著一個柱狀圖型上印著的數字“12M”說:這表示產品一經打開後,保質期為12個月的意思。
“即使還沒有過有效期限,你一打開了,就在12個月內用完。當然,12個月後還能繼續用直到有效期間,只是它最佳效果的巔峰期已經過了。”
這是由於一經開封,產品接觸到空氣,便會緩緩地產生變化,這是無可避免的。不過,她強調,實際上她們並不會鼓勵人們使用過期太久的東西。
“因為你不知道是否已經滋生細菌?是否變質?”
她不諱言,亦有人認為只要產品沒有出現異味就應該可以繼續用,對此,她則表示只要不對使用者的肌膚造成刺激即可。“但是儘量還是不要用。”
她理解,在疫情期間許多人化妝的機會大大減少,甚至有一些化妝品是來不及拆封便過期了。
針對上述狀況,她認為未開封的化妝品,就算已經過期,仍能使用6個月至一年左右。
“如果已經開封,視乎產品的狀況。假設是我,我最多也就再用兩週。”
她坦言,許多人的化妝品是用了3年至4年才丟,又或者自信一定能用,也不怎麼關注有效期限,所以事後清潔便格外重要,不僅卸妝、潔面要徹底,就連化妝刷也要清洗得非常乾淨。
她指出,相比起液體,粉狀的化妝品較為持久,而放入冰箱收藏的護膚品,比室溫下的同款護膚品更持久。“一般情況下,護膚品消耗很快,很少用到過期,除非在促銷時囤貨。”
不過她認為,這種儲藏方式也許只適合用於爽膚水、面膜等液狀護膚品。“大量囤貨時,記得先諮詢有效期限或生產日期。”
家居用品也會過期
直接碰觸肌膚的除了化妝品、護膚品,其實還有很容易被忽視的家庭用品、衛生用品。
什麼?洗衣液、洗碗液、消毒液、清潔劑等等也會過期?可是,反正不是吃進肚子,只是用來洗衣服、擦地板而已,過期應該沒關係吧?
在疫情期間開拓新品牌,生產消毒液等家庭用品的黃鋆楓提到,過去人們曾經不怎麼在意殺菌功效的產品,經過疫情之後開始認識並且重視殺菌的功能,“有效期限”和其產品的功效是有間接關係的。
“按理說,這些產品應該是要在包裝上註明有效期限,但並非強制性的,也不需要註冊,因為是屬於家居類別。”
她舉例,假設洗衣液過期了,用戶無法確定其成分是否還能有效去汙、殺菌。衣服洗不乾淨倒是其次,若皮膚較為敏感的使用者穿上用過期洗衣液清洗的衣物,會不會引起過敏?這些都不得而知。
“還有就是,一些家居用品是帶有香味的,過期之後,香味會減退。尤其是那些抹地上的清潔劑,過期了是還能用,只是會發出異味。”倘若家中有正在爬行的嬰兒,可能還要考慮到沾有過期清潔劑的地板,是否會導致嬰兒的皮膚敏感問題?
另外,她補充,一些含酒精的家居用品,特別是如今家家戶戶,甚至人手一瓶的消毒液,其有效期限一般會比較長,可是最多也就3年。
“這種即使過期了也能用,可能只是效果沒那麼好。”
空氣和高溫是最大敵人
無論是放進嘴裡的食物,抑或是塗抹在肌膚上的化妝品和護膚品,其最大的敵人均是空氣和高溫,只要在開封的一瞬間,空氣接觸到產品,“有效期限”時針分針便滴滴答答地飛速轉動。
而能夠減緩“老化”速度的神器,非冰箱莫屬,倘若想要延長食物、醬料、護膚品的壽命,大冰箱必定少不了,但不管是哪位受訪者都不建議使用或食用已經過期的產品,畢竟安全至上嘛!
那麼當碰到非常極端的情況,比如上海封城數月,居住在上海的朋友因食物短缺,翻遍家裡的各個角落,終於在儲藏室找到一箱已過期半個月的酸奶,不知該不該喝?
於是引發了我對此的好奇心,假設距離過期的日期不久,只要味道、外觀無異樣,是否還能食用?
當我向各位受訪者詢及此問題時,他們均面有難色,基於食物安全的考量,自然是不贊同,倘若真的到了極端飢餓的情況,自是另當別論。不過,你是否能夠承擔得起食物中毒的風險?或者使用過期化妝品引發的皮膚敏感問題呢?
延伸閱讀:
【產品保質期/01】Best Before和Expiry Date原來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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