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30日訊)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政府願意考慮擬定一項法律,允許選民罷免未履行職責及有問題的人民代議士。
根據《馬來西亞前鋒》報導,他說,人民可通過有關法律向政府請願,通過選舉再投選出新的人民代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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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這並不是什麼特別的事情,因為英國和紐西蘭等幾個國家已落實了類似的法律,因此,也可考慮在我國憲報頒佈相關的法律。
旺朱乃迪說,當選的國會議員若違反聯邦憲法,就等同與背叛人民的委託,因此,他認為,在這個課題上,在特定的選區再次舉行選舉,開銷並非關鍵課題,更重要的是得捍衛國家民主。
“他們的行為如跳槽或違反聯邦憲法而失去黨籍時,就必須舉行選舉。”
他說:“有人問,選舉的開銷怎麼辦?民主是無價的,還是得舉行選舉,所以,人民必須好好地選擇,好好地評估。”
如論如何,旺朱乃迪說,目前尚未敲定是否落實罷免選舉。
“我們確實曾就此事與國會議員討論並舉行彙報會,允許各個選區的選民評估各自選區的國會議員。如果國會議員有問題,國會議員不履行他們的職務,他們可以請願罷免選舉。”
“但我們還沒做決定…若有必要以及有許多人要求這麼做,那麼我們就會這麼做。只不過要罷免選舉得有一項法令,不是通過修正1957年選舉委員會法令,而是作為一項國會法令。”
彌補反跳槽法案缺口
日前,有報道指出,需儘快落實罷免以讓選民能夠撤回對人民代議士的支持,以彌補反跳槽法案的缺口。
此前,巫統邊佳蘭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曾建議,若國會議員未按照選民要求履行職務,就應該罷免選舉。
週四(28日),國會下議院在209支持票及0反對票下,三讀通過了關於反跳槽法的2022年憲法(修正)(第3號)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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