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浙江省一名水產品銷售商使用工業染料,將黃花魚染色後對外銷售,遭告上法庭。台州市椒江區法院日前審理案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7個月,並罰款5000元人民幣(約3330令吉)。
案情指,被告王某在去年7月看到路邊攤販給黃花魚染色,令其顏色更加鮮亮,詢問下得知對方用來染色的是俗稱“黃梔”的工業染料“鹼性橙2”,但該染料一早被列為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市場監管部門今年1月在突擊檢查時發現,王某菜場攤位的黃花魚均被用上“黃梔”染色。經對王某售賣的逾1.1公斤黃花魚抽樣檢測,檢出“鹼性橙2”成分,含量為每公斤0.2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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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強調,違反食品衞生管理法規的生產者及銷售者,無論是否造成危害結果,均會被認定構成既遂。除了判囚和罰款,法院同時判令禁止王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3年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相關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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