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2021年第一系列總稽查司報告指出,由於不遵守既定的標準作業程序,包括向未提交項目報告的非政府組織提供援助,以及透過基金會官員的賬戶支付的援助費用和付款,導致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局(MAIWP)的資金分配活動管理效率較低。
公司治理實踐不盡人意
此外,報告指出,聯邦公義基金會(Yayasan Taqwa Wilayah Persekutuan)的公司治理實踐也不盡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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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9個方面共有5個方面,包括受託人董事會(LPA)參加課程或培訓、委任首席執行員以及在遵守標準作業程序方面都沒有得到充分實施。”
為此,總稽查司為聯邦公義基金會提出4項建議,即利益相關者需要確保將績效指標成果提交給受託人董事會並由受託人董事會持續監控;確保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以便有效地進行資金分配活動;實施更有效的監督,確保非政府組織履行職責;以及改進公司治理實踐,包括受託人董事會(LPA)參加課程或培訓以及委任首席執行員相關的實踐。
報告也指出,聯邦公義基金會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共獲得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局發出的7400萬令吉撥款,並且有6675 萬令吉(90.2%)的資金已發放給受援者。
針對聯邦公義基金會的主要績效評估是涉及該基金會在2019至2022年3月針對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局發出的資金分配。
“基金會的資金分配用於3個主要核心,即宣教(Dakwah)、福利和教育。
“在2019至2021年期間,福利核心獲得最高的資金分配,為3243萬令吉(48.6%),而宣教核心為2005萬令吉(30%),教育核心為1427萬令吉(21.4 %)。
“總體而言,聯邦公義基金會已實現其設立目標,將資金分配給受助者。”
實現13績效指標
報告也顯示,聯邦公義基金會在2019至2021年期間實現了13個(27.7%)績效指標(KPI);此外,有9個績效指標未實現,13個績效指標未落實以及12個績效指標無法衡量。
同時,聯邦公義基金會的財務狀況也維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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