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控方證人:反貪會查案官
(吉隆坡3日訊)反貪會查案官阿斯比慕尼否認自己未能徹底調查土團黨青年團前團長賽沙迪洗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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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土團黨青年團前團長賽沙迪被控4項失信、濫用資金及洗黑錢案的第29名控方證人。
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道,辯方律師哥賓星交叉盤問時指出,有關當局2020年向賽沙迪錄取口供時,賽沙迪已提出辯護證明匯入其土著股權基金(Amanah Saham Bumiputera)戶頭的10萬令吉及其私人銀行戶口的12萬令吉是合理的。
他主張,賽沙迪提及的12萬令吉,被證人聲稱是匯入賽沙迪ASB戶頭的10萬令吉,但有關款項其實是賽沙迪在2018年競選期間的花費報銷,質問證人為何沒有針對此事展開調查。
不知賽沙迪大選花費報銷
阿斯比說,自己的調查專注於2018年6月16日至19日,從賽沙迪的馬來亞銀行賬戶轉賬10萬令吉至其ASB戶頭。
至於大選花費,阿斯比回答,自己不知道此事。
哥賓星說,阿斯比當然不知道此事,因為後者從未調查賽沙迪所說的事項。
此外,哥賓星也主張,從一個人的私人賬戶轉賬至ASB戶頭不是一項罪行,但阿斯比表示不同意,並指涉及的10萬令吉,是源自於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ABBE)的12萬令吉。
哥賓星詢問阿斯比,他是否確定10萬令吉是賽沙迪的收入,而非源自ABBE。
對賽沙迪兼職收入不知情
他詢問阿斯比是否知道,2018年之前,賽沙迪曾是國際伊斯蘭大學(UIA)兼職講師、UIA和端姑古西亞學院的辯論教練及專欄作者。
哥賓星也追問阿斯比,他是否知道賽沙迪從這些兼職中賺取收入。
阿斯比對上述問題皆表示不知情。
哥賓星指出,在洗黑錢案中,查案官必須詢問嫌犯的收入來源。
阿斯比重申,其調查只專注於10萬令吉的轉賬,這使哥賓星諷刺地對證人說:“你已經說了20次了。”
主控官諾莎菲娜副檢察司在復問時詢問阿斯比,他如何得出結論,即10萬令吉是源自於ABBE的12萬令吉的部分款項。
22日續審
阿斯比說,10萬令吉被匯入賽沙迪ASB戶頭,大約同一時間,12萬令吉被匯入賽沙迪的馬來亞銀行賬戶。
此案將於本月22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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