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通讯及多媒体部长丹斯里安努亚慕沙说,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修正案预计在10月提呈国会,以期制定更牢固和动态的个资保护政策。
他在国会下议院回应伊党士兆区国会议员沙哈利祖基乃依的提问时指出,该部在今年6月28日已经将有关法令的修改建议带到总检察署展开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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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修正拟议包括规定所有数据用户委任数据保护员(Data Protection Officer);规定所有数据用户引入数据泄露通知(Data Breach Notification),以在72小时内将数据泄露举报给个人资料保护局(JPDP),以及要求数据处理器遵守有关法令的安全原则。
其他还包括在技术系统同意下,按数据主体要求,允许数据用户传输个资,以及跨境地点列表标准(Penentuan Senarai Tempat Rentas Sempadan),将个资跨境转移的地点列表(白名单)替换为黑名单。
安努亚慕沙说,一旦该部获得来自总检察署的反馈或最终草案,将立即准备一份内阁文件或备忘录。
“通讯部承诺致力于在10月在来临国会会议提呈709法令(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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