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带你来国会

|

即时国会

|
发布: 4:48pm 04/08/2022

刑事法典修正案

刑事法典修正案

刑事法典修正案一读 “缠扰”可监3年

(吉隆坡4日讯)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拿督玛丝艾米雅蒂今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22年一读,建议将“跟踪缠扰”(Stalking)的行为列为刑事罪。

根据法案中新增的第507a条文,任何人一再以骚扰行为、有意使到个人的安全受到困扰、恐惧或惊吓,一旦定罪,将可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新条文指出,骚扰行为如下:

(a) 以任何方式跟踪某人

(b) 以任何方式与某人交流或试图与其交流

(c) 在某人的居住地或营业场所游荡

(d) 以任何方式向某人提供或发送任何东西

另一方面,玛丝艾米雅蒂也提呈2022年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一读,即会在缠扰案件中发出保护令。

根据修正案,法庭可以根据单方面(ex parte)申请,禁止那些因在第507a条文下受到调查或被指控的人士接近受害者,直至保护令有效期或刑事诉讼调查完毕为止,视何者为后。

修正案阐明,申请者须由受害人、受害人的律师; 或者在受害人为儿童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由他的监护人、亲属或负责人提出。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