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前登嘉樓大臣拿督斯里阿末賽益向高庭表示,登州蘇丹後努扎希拉不曾發出任何指示或御令,以遴選商人劉特佐負責登州投資機構(TIA)事務。
67歲的阿末賽益是2008年至2014年擔任登州大臣,他今日在高庭供證時說,他也不曾接到蘇丹後努扎希拉給予他任何關於登州投資機構的看法或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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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線上審訊,接受蘇丹後努扎希拉的代表律師拿督哈茲克比來阿都拉的交叉盤問時這麼表示。
有關審訊是起訴砂拉越報告主編克萊爾及另外兩人,在《砂拉越報告-揭露一馬發展公司內部》書籍中把殿下描繪成對登州政府具有影響力的人。
蘇丹後不曾涉及TIA
“我作為登州的高級行政總裁,併成立了登州投資機構,我從來不曾看到蘇丹後涉及登州投資機構。不論是我、州政府或者是州行政議員,都不曾委任劉特佐成為登州投資機構的顧問、董事或任何職位。
“我在成立登州投資機構時,不曾與登州蘇丹後會面,因此我強烈否認。我不曾接獲指示、御令或任何宣稱(州政府)必須委任劉特佐或任何人。”
阿末賽益在證人宣誓書中強調,關於蘇丹後努扎希拉使用其地位,影響登州投資機構的指控都是虛假及完全沒有根據的,因為殿下不曾在成立登州投資機構中扮演角色及發揮影響力,反之登州投資機構是他掌管登州大臣職位時設立的。
“作為蘇丹後,也就是蘇丹的妻子,殿下只是陪同蘇丹出席任何官方活動。另外蘇丹後也是馬來西亞登嘉樓大學和蘇丹再那阿比丁大學的校長,並會出席相關大學的活動。”
蘇丹後努扎希拉是在2018年11月21日提出訴訟,作為一馬發展公司前身的登嘉樓投資機構,蘇丹後面對具有誹謗性質的指控,宣稱殿下干預登嘉樓政府的行政及涉嫌貪汙,包括指控殿下協助讓目前潛逃的劉特佐成為登嘉樓投資機構的顧問。
殿下要求每一名答辯人賠償1億令吉的普通損失,並要求出版商收回具有誹謗性質的書籍,並且停止印刷有關書籍。
審理此案的是高庭司法專員李建豪(譯音John Lee Kien How@Mohn Johan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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