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5日讯)玻璃市州总警长拿督苏丽娜说,由于有多个国家包括泰国、荷兰、加拿大等已合法化大麻,警方及其他执法机构向来都会在所有入境处严加把关,防止拥毒、滥用毒品的人士非法闯关。
她受访时告诉星洲日报,警方不会随机指示每一名入境人士接受尿液检测,一般上会在必要时候,在出入境关卡展开“过滤行动”(Ops Tapis),或者接到相关情报,指准备入境大马的人士涉嫌服用毒品或具大麻成分的食品,才会指示相关人士尿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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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致精神亢奋影响行为
“由于大麻成分中的四氢大麻酚(THC)可致精神亢奋,影响滥用者的思想、行为,可能会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警方严正看待滥用大麻的管制。无论是国人或外国人踏足大马,一旦被检测发现体内含有大麻成分,都是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可在该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扣及被控。”
巴东勿刹警察总部于上个月24日早上10时至下午3时,分别在巴东勿刹移民、关税及检疫大厦(ICQS)及旺吉辇移民关卡,展开“过滤行动”(Ops Tapis)时,29名入境者接受尿检,3人对大麻呈阳性反应,一人对甲基安非他命(Methaphatamine)。
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2年监禁及不超过3年观察期。
苏丽娜说,任何人三度被捉到滥用毒品,则将会在同一法令第39C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5年或不超过7年监禁,以及鞭笞不少于3下。
仅延扣交逾6千保释金
3尿检呈阳泰游客没定罪
苏丽娜也说明,有关《马来西亚前锋报》早前引述泰国媒体报道,指3名泰国游客从沙敦府入境大马时,尿检对大麻呈阳性反应而被监禁及罚款是错误资讯。
“这3名泰国人在尿检对大麻呈阳性反应后,被警方延扣3天助查,延扣届满后,他们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在加央法庭面控,不过尚未被定罪,加央推事庭推事已谕令案件展延,等控方提呈化验报告,允许3名被告保外候审。”
她说,这3人只是被延扣3天,并非被判入狱,至于报道中提及的5万泰铢(约6113令吉)罚款,实则是保释金额。
“由于被告是外国人,所以法庭必须谕令他们以高额保释金保外候审,同时须由本地人作担保人。”
食大麻过量尿检呈阳
国人勿冒险尝试
苏丽娜说,即使医用大麻二酚(CBD)成分为主,而四氢大麻酚(THC)比较低,但食用过量的医用大麻也会检测出超标的四氢大麻酚,尿检会对大麻呈阳性反应,所以国人不要以为在泰国食用的是具有医用大麻成分的食物就会没事。
她说,由于对当地大麻成分食物的含量不甚了解,所以国民不该冒险尝试,万一不小心超过剂量,回国时被检测出体内有大麻成分就是犯法。
“根据卫生部的标准,大麻尿检阳性判断值为50ng/ml,只要大麻素(cannabinoids)超出这个切值即是阳性,警方及执法机构有权扣捕有关人士,再把尿液交到化验室检测,才能有进一步行动。”
大麻酚或残留体内14天
她说,一般上大麻四氢大麻酚会残留在体内至少4天,甚至可达2个星期,须视个人体质而定。
因此,她再三提醒所有入境大马的人士尤以国人,到任何合法化大麻的国家包括泰国都要谨慎用餐,也勿以身试法,在当地购买任何含有毒品包括工业大麻成分的食品回国。
泰国卫生部于7月1日公布,规定在食品和饮料中使用大麻,业者必须列出含有大麻的食品、饮料及大麻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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