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初步裁定,国内5家养鸡业和饲料公司违反了《2010年竞争法令》第4条文,即在2020年初至2022年中旬,通过签订反竞争协议,提高以大豆和玉米为主要成分的鸡饲料价格。
一旦证实违法,大马竞争委员会将可对公司罚款违法期间全球营业额的10%,除了罚款外,MyCC还可施加适当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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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家公司分别是,龙合控股有限公司(Leong Hup Feedmill Malaysia Sdn Bhd)、金钱饲料(马)有限公司(Gold Coin Feedmills(M)Sdn Bhd)、联邦集团(FFM Berhad)、天定家禽加工有限公司(Dindings Poultry Development Centre Sdn Bhd)和PK Agro Industrial Product(马)有限公司。
MyCC已在今早向5家公司发出建议裁定书(Keputusan Cadangan),他们可在30天内作出陈述,可以选择书面陈述,也可委任律师代表。
30天内须陈述
大马竞争委员会首席执行员依斯干达依斯迈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MyCC小组是在6月27日向竞争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希山慕丁提交调查报告,并经过彻底评估后,作出该建议裁定。
他说,通过将价格设定在相同的价位上,使得企业之间的价格增长一致,让购买者选择最优惠价格的饲料供应商的选择变得有限。
“这些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在鸡肉业的供应链中造成反竞争的局面。”
“鸡饲料是养鸡业最主要的成本,占总成本的72.8%。因此,当家禽饲料市场的竞争被操纵时,整个行业供应链都会受影响。而处于供应链末端的消费者受到的影响最大。”
无论如何,依斯干达依斯迈表示,MyCC建议裁定仍是初步结果,因此不能假设任何企业在现阶段违法。
“在听取和考虑陈述及调查期间收集到的数据后,MyCC才会就是否违反竞争法做出最后的决定。”
“根据2010年竞争法,企业不得签订任何协议、交换有关价格的敏感商业信息或涉及阻止、限制和影响竞争的协同做法。相反,他们应该独自决定彼此的价格,确保市场的竞争氛围。”
他说,反竞争协议或垄断集团协议(Perjanjian Kartel)对经济和一般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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