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华总妇女部主席拿督林火莉对上诉庭裁定我国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的决定表示失望,并提出“支持当事人向联邦法院上诉”,以及“国会应尽速修法在‘父亲’条款中加入‘母亲’以免除有关灰色地带”两大建议。
她发表文告说,这项存在性别歧视,长期以来对我国女性带来不利的现象,必须根据法理,以最大的理性寻求化解,因此她建议采取上述两大途径。
ADVERTISEMENT
她说,在这起国人关注课题中,政府之前已经明确表态“会先上诉,并准备在国会修改宪法”的立场,既然如此,她希望此案继续争取向法院上诉,以彰显当事人和我国女性在维护自身命运和平权运动的不妥协立场的同时,政府本身更应该以身作则,尽速通过宪法以一劳永逸化解这项长期以来的矛盾和灰色地带。
基于政府在听取总检察长建议下采取相关的上诉的行动,林火莉表示不排除拥有一定的法理基础,而政府肯定有这方面的权力这么做。
她说,根据之前高庭裁决时援引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允许大马籍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并裁定第1(b)条款中 “父亲”字眼的诠释必须含括母亲。但上诉庭昨天推翻高庭有关裁决时,法官表示联邦宪法第二部分第二附表阐明的“父亲”字眼意指生物学父亲,不能延伸到含括母亲或父母。
她表示,支持此案中6名大马籍母亲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的行动,同时认为比起上诉更紧急和迫切要处理的,应该是回到国会修改宪法的工作,从根源着手和厘清,才是最正确和最终的做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