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訊)華總婦女部主席拿督林火莉對上訴庭裁定我國婦女與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孩子無權依法成為大馬公民的決定表示失望,並提出“支持當事人向聯邦法院上訴”,以及“國會應儘速修法在‘父親’條款中加入‘母親’以免除有關灰色地帶”兩大建議。
她發表文告說,這項存在性別歧視,長期以來對我國女性帶來不利的現象,必須根據法理,以最大的理性尋求化解,因此她建議採取上述兩大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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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在這起國人關注課題中,政府之前已經明確表態“會先上訴,並準備在國會修改憲法”的立場,既然如此,她希望此案繼續爭取向法院上訴,以彰顯當事人和我國女性在維護自身命運和平權運動的不妥協立場的同時,政府本身更應該以身作則,儘速通過憲法以一勞永逸化解這項長期以來的矛盾和灰色地帶。
基於政府在聽取總檢察長建議下采取相關的上訴的行動,林火莉表示不排除擁有一定的法理基礎,而政府肯定有這方面的權力這麼做。
她說,根據之前高庭裁決時援引聯邦憲法第14(1)(b)條款,允許大馬籍母親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動獲得公民權,並裁定第1(b)條款中 “父親”字眼的詮釋必須含括母親。但上訴庭昨天推翻高庭有關裁決時,法官表示聯邦憲法第二部分第二附表闡明的“父親”字眼意指生物學父親,不能延伸到含括母親或父母。
她表示,支持此案中6名大馬籍母親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的行動,同時認為比起上訴更緊急和迫切要處理的,應該是回到國會修改憲法的工作,從根源著手和釐清,才是最正確和最終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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