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杯,臺灣環保署上月發佈“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下稱方式)。臺媒上週六(6日)報道,環保署近日已核定臺北市府提報的計劃,當地飲料店12月1日起正式禁用一次性塑膠杯,成為全臺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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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除要求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市須提供自備環保杯者5元新臺幣(約75仙)折扣外,也比照早前限用免洗餐具模式,授權各地方政府提報限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的實施期程。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上週六受訪時稱,臺北市飲料店年尾不得再提供一次性塑膠杯,而上述措施到底如何、怎樣實施就視臺北市環保局如何規劃。
統計顯示,全臺2020年使用一次性塑膠杯數量高達22億個。另有調查結果顯示,廢棄飲料杯屬常見海灘垃圾之一。(互聯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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