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訊)柔佛州前行政議員拿督阿都拉迪夫班迪涉及鉅額房產貪汙案,新山地庭法官卡瑪魯今日以控方無法舉證被告牴觸法令為由,宣判他與另2名被告無罪釋放。
換言之,這是3名被告自2017年被控,2019年4月獲地庭宣判無罪,經控方上訴駁回無罪判決,案件回到地庭審訊後,今日再獲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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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將上訴 暫不解凍戶頭
隨法官作出上述判決,辯方律師也要求法庭允准解凍3名被告的銀行戶頭,不過,基於控方將對今日的判決提出上訴,法官卡瑪魯隨即同意控方要求,暫不解凍被告銀行戶頭,直到案件結束為止。
阿都拉迪夫班迪是本案的第二被告,他涉及的控狀分別是33項貪汙罪和4項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的罪名。
首被告是房屋中介阿米爾,面對33項貪汙罪和13項涉嫌洗黑錢的罪名。另外,列第三被告的阿都拉迪夫兒子阿末法勿佔則被控4項洗黑錢罪名。
此案今日在新山第四地庭下判,法官卡瑪魯下判前坦言本案很難下判,但他表示,早前細讀控辯雙方的陳詞、相關文件及聽取證人證詞後,他認為案件並未涉及濫權及貪汙因素,因此判決3名被告無罪釋放。
站在犯人欄的阿都拉迪夫班迪與另2名被告在庭上聽到法官的判詞時,看起來很開心,還悄悄握手慶賀。
不過,代表控方的反貪會檢控及法律局第一副總監萬沙魯丁對今次判決頗為不滿,他事後向媒體透露,會在本週內提呈上訴。
法官稱“很難下判”
萬沙魯丁指出,法官在宣讀判詞前說“很難下判”,對此,他接下來會要求詳讀法官完整的判詞,以進一步瞭解。
反貪會早前針對新山地庭於2019年4月21日判決阿都拉迪夫班迪和他的長子阿末法勿佔,以及房屋中介阿米爾無罪釋放後向高庭提出上訴,本案隨後於2021年9月19及20日在新山高庭進行控辯雙方的陳詞,並訂於同年11月7日對上訴作出裁決。
新山高庭法官當時以案件忽略了許多重要細節為由,駁回地方法庭於2019年4月裁定被告與另2人無罪的判決,案件隨即於2021年11月14日回到地庭審訊。
阿都拉迪夫班迪是巫統前興樓州議員、前柔佛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他因為涉及高達逾3578萬令吉的房產貪汙案,於2017年連同長子和房屋中介被大馬反貪會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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