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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40am 07/0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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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福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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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福炎教授.迴歸幸福的經濟學

林福炎教授

國家政策不該只關注經濟增長,也需在經濟增長和幸福之間重新平衡,實現社會幸福最大化。從個人角度,別一時迷失,犧牲健康與家庭來提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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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最近發佈了我國有史以來第一次進行的幸福調查:馬來西亞幸福指數(Malaysia Happiness Index)。此指數分為6類水平 (按順序,從低到高):非常不幸福(0-2分),不幸福(2-4分),中等幸福(4-6分),幸福(6-8分),和非常幸福(8-10分)。這一個2021年進行的調查發現,儘管在疫情衝擊之下,我國人民的總體幸福指數得分6.8 (滿分為10),是在“幸福”的水平,令人欣慰。最令人鼓舞的是統計局還宣佈該幸福調查將持續進行,計劃每五年進行兩次調查。

幸福是人類的終極目標。經濟學在幸福研究方面有著悠久的歷史。在1789年,英國法理,哲學和經濟學家傑里米邊沁(Jeremy Bentham)創立了現代效益主義(Modern utilitarianism),所謂的效益(Utility)就是指幸福。根據現代效益主義,人類的行為是由樂(pleasure)和苦(pain)所引導的。趨樂避苦是人之常情,人之所求。所以政府政策應以社會幸福最大化(也就是痛苦最小化)為目標。譬如,如果政府只有一個物品,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而窮人消費這個物品的快樂是高於國王陛下,這個物品就該給窮人,不可給國王。簡而言之,政策的立法原則是實現最多數人的幸福,而在幸福之前,人人平等。

不幸的是,在邊沁之後,由於幸福的主觀性(Subjectivity),導致了量化,比較以及測量幸福等等的問題,經濟學家們都趨向迴避幸福,而用客觀與可衡量的消費量來代替幸福,開始假設消費量越高,幸福就越高。例如,在經濟學中,無差異曲線(Indifference curve)是一條不同消費組合但可帶來相同程度幸福的曲線,更高的曲線代表著更高的消費量,也就是更高的幸福。一個人的預算限制(Budget constraint),也就是個人有限的收入,限制了他的消費量,也限制了他可以達到的最高無差異曲線(最高幸福程度)。因此,收入越高,消費越高,幸福就越高。

不同於幸福的主觀性,收入和消費都是可直接衡量和相比的。就這樣,經濟學遠離了幸福,注重收入與消費,國內生產總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和經濟增長成為了政府政策目標。各國不停追求經濟增長,以為人民收入高了,消費能夠增長,幸福就增長了。

幸運的是在1974年,美國經濟學家理查德伊斯特林(Richard Easterlin)發現在過去的幾十年裡,美國人均收入大幅增加,但人均幸福卻沒有顯著的變化,反而只是在一個固定的幸福水平之中來回波動。過後,經濟學文獻將這一重大發現稱為“伊斯特林悖論”(Easterlin paradox)或“收入-幸福悖論”(Income-happiness paradox)。這悖論推翻了之前的假設。收入越高,幸福不見得就越高。最糟糕的是過度消費還會降低幸福。自此,一些經濟學家如黃有光教授(世界知名經濟學家),開始研究幸福,並發現其實幸福是可以衡量的。客觀測量幸福(腦電波等訊號測量,間接地詢問與受訪者關係密切的人) 或主觀測量幸福(用多項題目或單項題目直接問受訪者),方法不同,但所衡量出來的幸福卻具有高度的相關性。所以,幸福是可以衡量和比較的。這一發現掀起了經濟學研究幸福的浪潮,經濟學開始迴歸幸福,為國家政策和人民福利做出貢獻。

在國家政策上,人民幸福指數開始納入國家發展之內。自1999年以來,我國已經有了包含45項社會經濟綜合指標的馬來西亞生活質量指數(Malaysian Quality of Life Index)。但不同於這一個生活質量指數,馬來西亞幸福指數是實地調查,用多項題目直接問受訪者,主觀的測量幸福感。這2021年的幸福調查涉及年齡在15歲及以上的4萬2446名隨機選擇受訪者。幸福指數從13個方面來衡量: 家庭、宗教和精神、健康、時間使用、社會參與、住房和環境、工作生活、教育、公共安全、文化、情感體驗、通訊設施和收入。

筆者使用此報告中的數據,進行一些收入與幸福的經濟分析。總體而言,我國人均年收入每增加1個百分點,幸福指數就會增加0.05個百分點,低彈性,幸福對收入的變化反應低。另一方面,以幸福指數與人均年收入的比率來算,每一萬令吉的人均年收入對應1.37的幸福指數(即平均而言,每一萬令吉的人均年收入可帶來1.37的幸福指數,指數值從0到10)。按州劃分,吉蘭丹的比率最高(4.79,即每一萬令吉的人均年收入可帶來4.37的幸福指數 ),而吉隆坡則是最低(只有0.61)。所以,從幸福指數的角度來看,在吉蘭丹所賺的一令吉可相當於在吉隆坡所賺的8令吉(4.37/0.61 = 7.918),這也意味著吉蘭丹的一千令吉月薪可相當於吉隆坡的8千令吉月薪。

收入的增加所能帶來的幸福是非常有限的。幸福經濟學的研究發現告訴我們,在收入水平較低的情況下,收入的增加的確可以提高我們的幸福。但在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後,收入對幸福的提高就會減弱並最終消失。國家政策不該只關注經濟增長,也需在經濟增長和幸福之間重新平衡,實現社會幸福最大化。從個人角度,別一時迷失,犧牲健康與家庭來提高收入。對筆者而言,人生最大的快樂是在學習中不斷提升自己,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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