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际

|

带你看世界

|
发布: 5:59pm 08/08/2022

非法拘禁

锺金莲

非法拘禁

锺金莲

湖南16人非法拘禁省人大代表獲刑 上訴遭駁回

看世界/16人非法拘禁省人大代表获刑 上诉遭驳回
(互聯網照片)

中國湖南省長沙市法院(圖)上月22日對一個涉惡團伙犯罪案件進行二審,案中16名被告除涉嫌強迫交易,更曾當選兩屆湖南省人大代表、有邵陽市“女首富”之稱的鍾金蓮。案件一審時,該犯罪團伙主犯王寧被判囚10年,李凡奇等其餘15人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王、李等4人不服上訴,惟遭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裁定維持原判。

刑事裁定書指,王寧自2008年以公司或其個人名義,向鍾金蓮等人發放高利貸,並逼她簽訂合作協議開發長沙市福區的土地,要求她支付共1.18億元(人民幣,下同,約7900萬令吉)。團伙強迫鍾女及其女兒轉讓或低價出售土地和房產,甚至在2015年1月27日至2月1日拘禁本應出席湖南省12屆人大4次會議的鍾金蓮並指使手下闖入鍾家,以索要高利貸為由長時間吃住,強奪財物。

ADVERTISEMENT

案件一審依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將王寧判刑。另一被告李凡奇則因涉強迫交易罪,被判刑5年6個月;同時兩人各被判罰款200萬元(約133.5萬令吉)。其餘14人則分別判處4年至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