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原產業部長拿督祖萊達促請國際勞工組織(ILO)不要只是推出11項強迫勞動的指標,也需要探討如何有效的執行及監督,以避免出現不公平的現象。
推介《橡膠業僱主指南》
她今日推介《馬來西亞橡膠業僱主實用指南》後,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該指南對全世界及各單位都有好處,但在落實及監督方面有待加強,尤其是當對某個國家或單位提出強迫勞工的指控時,需要有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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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公司被禁止出口到美國或歐盟國家,他們援引相關11項指標指責相關公司強迫勞工,但指責相關公司時只是簡單列出違反第一、第二等等條項,沒有說明具體的原因,相關公司詢問細節時,卻被告知是機密等。”
禁出口須列明具體原因
她補充,大馬產品被禁止出口或扣押時,對方並沒有給予時限、沒有列明具體原因、無法與對方商量、解釋及瞭解細節等;在這樣的情況下,相關公司無法知道具體原因,也無法採取有效的解決方案。
“我們要確保對我們做出的指控及禁止出口等舉動是有所依據,而不是因為一些單位及非政府組織不高興或不滿意的舉報而隨意採取行動,這對我們而言有欠公平。”
她說,有些單位對大馬的情況並不瞭解,如園坵家庭住在園區中,園區也是孩子們的遊樂場,可能會撿種子及果子等,但他們看到這種情況,就被理解為是童工。
“我們正探討為橡膠及棕油員工的孩子設立教育中心或託兒所等,當他們在園區中工作時,相關公司會有所安排。”
她提到,大馬是個小國,但有豐富的天然資源,如橡膠樹,因此高度依賴外勞。
外勞來源國問題不受馬控制
祖萊達提到,在新制度下,聘請外勞前來我國的所有費用將由僱主承擔,但在來源國方面的情況則不在大馬政府的控制範圍內,因此不能將發生在來源國的情況當成是大馬強迫勞動。
“比如來自偏遠地區的外勞不識字等需要一些協助,需要繳付一些小費,發生在來源國的情況我們無法控制,無法當成是大馬強迫勞動,因為一旦他們進入大馬,僱主將承擔所有費用,他們進入後,才是大馬的責任。”
她說,如果人力資源部接獲僱主在僱員的薪資中扣除費用的投報,當局會立即採取應對行動。
大馬橡膠理事會(MRC)與國際勞工組織合作推出《馬來西亞橡膠業僱主實用指南》,旨在解決、預防和消除大馬橡膠業中的強迫勞動。
出席者包括大馬橡膠理事會主席達若雅及首席執行員的諾希茲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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