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魏家祥說,內閣已在本月5日議決,交通部及屬下機構陸路公共交通機構(APAD)、東馬沙砂商業車輛執照局(LPKP)將負責監管送貨服務或其相關業務,這也涵蓋了電召摩托車送餐和包裹服務(P-hailing)。
內閣同意修改3法令
他說,為了更有效協調與監管上述的範圍,內閣已同意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1987年商用車輛執照局法令(334法令)及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715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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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法案的修改是為了保障送貨員的福利,法案會在10月份提呈國會尋求通過。
他是今日在與大馬電召外送服務協會(PENGHANTAR)、來自不同公司的送貨員與送餐員代表、以及大馬送餐協會等後,在新聞發佈會上,發表談話。
“除了確保這個服務領域繼續持有競爭力,我們也希望透過監管來照顧送貨員與送餐員各個層面的福利,包括確保享有保險的保障、政府也會監管服務的運作、執照的條例及交通工具的安全性等。”
多名電召車服務的代表也出席了對話,分別是電召車工人福利協會(Persatuan Kebajikan Pekerja Industri e-hailing Malaysia)、大馬Grab司機協會、霹靂州摩托送貨服務福利協會(PKPPBP),大馬印裔電召車司機、Koperasi Jurupandu Teksiku Berhad、東盟青年領導論壇及婦女代表等。
修法保障送餐送貨員福利
他說,他在今年7月19日已發文告表示,上述的修改法令的建議是為了監管及制定在334法令與715法令下的執照條例,同時確保送貨員與送餐員獲得保險的安全保障。
他補充,這項修改也將修改送貨員的年齡門檻,即從之前的21歲降低至18歲就可獲得職業駕駛執照。
“這項年齡修改將允許更多剛獲駕駛執照或摩托車執照的國人申請職業駕駛執照(Lesen Vokasional),以從事零工經濟工作,透過送貨與送餐來增加收入。”
職業駕照包括貨車執照(GDL)和公共交通服務執照(PSV)。
指示APAD擬送餐指南
此外,魏家祥也指示陸路公共交通機構(APAD)在3個月內製定一項指南,以便有效的管制送餐領域,包括規定他們接受培訓課程,以考取職業駕照。
“為了有效的管制,送餐員必須要申請貨車執照(GDL),此舉並非要加重送餐員的負擔,而是為了交通部可以掌握送餐員確實的數據,例如全職或半職,以保障他們的福利。”
李菁雲 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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