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這是以前父權當道的時代留下來的問題,那麼在這個男女走向平等的年代,就應該為這個不公平的狀況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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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日前以2比1多數票裁定,大馬婦女與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無權依法成為大馬公民,讓許多母親與孩子深感失望。
去年9月,高庭為苦等公民權的孩子捎來好消息。當時高庭法官阿克塔達希宣判大馬女性公民與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動取得大馬國籍。這項標杆性判決受到各方歡迎,奈何政府提出上訴,推翻判決,讓母親與孩子們一場歡喜一場空。
一般國人由於出世即獲得公民權,因此難以體會沒有公民權的困境。一些大馬婦女與外籍配偶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因為沒有大馬公民權而在生活上面對諸種問題,甚至無法入學讀書;而且,沒有公民權,居留問題也變得不確定,他們的人生難以安定下來。
雖說他們仍然可以向內政部申請公民權,但問題是這個過程很漫長,成功率亦低,很大可能會被拒於門外。去年10月,內政部長韓沙再努丁曾透露,國民登記局(JPN)從2018年至2021年10月11日的記錄顯示,該局收到2352份來自大馬籍母親提出的孩子公民權申請,其中只有21人成功獲得公民權。兩千多份申請,3年間只有21人獲批,如此低的成功率,雖不致於“石沉大海”,完全無望,但機會卻是渺茫。
這一次高庭判決被推翻,對涉及的母親與孩子來說,是一大重擊,然而征途還沒有結束,鬥爭仍未落幕。家庭前線組織(Family Frontiers)將針對上訴庭判決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另一方面,國會也可通過修改憲法,讓大馬婦女與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獲得公民權。上訴庭法官卡馬魯丁指出,聯邦憲法第二部分第二附表闡明的“父親”字眼指的是親生父親,不能延伸到含括母親或父母;就此而言,只要國會推動修憲,加上“母親”的字眼,即可一勞永逸解決問題。
前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莎麗扎已呼籲所有政治領袖加速修改聯邦憲法中的公民權相關條款,以便不再偏袒任何一方。我們希望朝野議員響應她的呼籲,在這個課題上放下歧見,攜手合作,消除對女性的歧視,讓她們與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同樣可以獲得公民權。目前,大馬女性在這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而大馬男性與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則可獲得大馬公民權。
這無疑是一種性別歧視。無論是男性或女性,同樣是大馬國民,他們應該享有相同的權利,男性不該獲得特權,女性也不應受到歧視。至今為此,當局根本無法合理解釋,為什麼在這個課題上,大馬女性無法與男性一樣,享有同等的權利。若這是以前父權當道的時代留下來的問題,那麼在這個男女走向平等的年代,就應該為這個不公平的狀況畫上句號。
如今此事不僅關乎性別平等,也涉及海外出生孩童的權益,坐在國會殿堂裡的議員們應該聆聽這些母親與孩子的心聲,瞭解他們的難處,並採取實際行動,推動修憲。雖然如今政治局勢不穩定,隨時吹響大選號角,但該做的事還是要做,期望政府與國會議員不要讓這些母親與孩子等太久,早日通過修憲,讓他們享有應得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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