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9日訊)中國湖南一名男子花費了590萬元(約390萬令吉)購買彩票,最終損失66萬餘元(約43萬令吉),他質疑彩票店違規,憤而告上法庭!
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獲悉楊姓原告從2020年起,經常在鄧姓被告(代銷人員)的彩票店購買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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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熟絡後,楊男多次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向鄧男轉賬購買彩票,其中單日購彩金額超過1萬元的購彩筆數有84筆,總金額達到了590餘萬元。楊男這一年間中獎獲利520餘萬元,損失66萬餘元。
在購彩過程中,鄧男沒有要求楊男親自簽署《理性購彩承諾書》,而是在楊男的要求下予以代簽,並替其進行單日購彩金額超過1萬元的彩票購買操作。
楊男事後認為自身損失66萬餘元,與鄧男沒有嚴格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相關,於是便起訴至寧鄉法院,要求鄧男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認定,楊男應承擔其損失的90%責任,鄧男則承擔楊男損失的10%責任,判決鄧男十日內向楊男支付6萬餘元。楊男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長沙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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