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針對馬來西亞競爭委員會(MyCC)初步裁定公司違反《2010年競爭法令》,龍合國際(LHI,6633,主板消費產品服務組)週二補充說明,一旦證實違法,將被罰款1億5747萬零27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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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週二在文告指出,大馬競爭委員會除了建議以上罰款數額,也指示落實連串措施,包括終止與停止參與和雞飼料價格相關事宜的反競爭協議,及提呈每月訂價相關的事宜(包括髮給顧客關於調整價格的通告、近來的雞飼料價格單,及在6個月內提呈每月雞飼料成本)。
除了與雞飼料價格與成本相關事宜,龍合國際披露,大馬競爭委員會也建議,公司自費讓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執行人員參與競爭法合規計劃及培訓,和研發一套標準作業程序(SOP),以對參與反競爭協議的員工及與董事,採取紀律行動;有關的SOP需在大馬競爭委員會發出違法決定的6個月內提呈。
“不過,公司目前並未預期,此事將對財務與營運帶來衝擊。”
大馬競爭委員會上週五(5日)初步裁定包括龍合國際在內的5家養雞業和飼料公司違反《2010年競爭法令》,而該公司當日晚間表示,有關指控毫無根據,將會強力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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