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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02pm 10/08/2022

无罪

嘉马

上传

邪恶言论视频

无罪

嘉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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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言论视频

2年前被控上传邪恶言论视频 地庭判嘉马无罪释放

2年前被控上传邪恶言论视频 地庭宣判嘉马无罪释放
法庭基于控方无法举证而宣判嘉马无罪释放。(档案照)

(吉隆坡10日讯)被控于两年前在脸书的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今日成功脱罪。

安邦地庭法官旺莫哈末是基于控方无法证明嘉马的表面罪名,而宣判嘉马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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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现年的52岁的嘉马蓄意上传两支视频,意图伤害他人感受,以及该视频于2020年8月20日中午时分在安邦Dagang Avenue花园被人看见。

他被指于2020年8月19日早上10时和下午3时,使用脸书账号“拿督斯里嘉马尤诺斯”(Datuk Sri Jamal Yunos)上传上述两支视频,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本案是在今年5月开审,控方在传召3名证人出庭供证后,于7月宣布结案。

主控官是艾扎副检察司,以及嘉马的辩护律师是哈菲祖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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