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一名商人今日告訴高庭,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沙里爾支付54萬9090令吉給他,作為維修柔佛拉慶Puri Langkasuka房屋計劃的費用,這項計劃已經擱置8年。
現年65歲的賽末欣是第10名證人,他說,沙里爾收到其兒子的公司所發出的3張收據之後,支付了上述費用給他。三張收據分別是20萬6100令吉、25萬6950令吉和8萬604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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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自交給沙里爾三張志期2014年3月22日的收據,這些費用是維修上述房屋計劃第C、D、E棟的收費,我指示一名員工祖(Zul)開出這些收據。”
由於他近視嚴重,所以由通譯員念出其書面供詞。
由兒子公司開出收據
他說,由於本身沒有公司,所以由兒子的公司開出收據。
他也說,2013年10月,沙里爾要求他尋找承包商接手上述房屋計劃(現稱Sri Anugerah),因為沙里爾知道他認識很多承包商。
“由於我們互相認識已久,超過30年了,我同意協助他。我和沙里爾前往現場視察情況,討論維修三棟房屋的費用,以及何時展開工程。”
他說,維修工作在2013年10月展開,包括維修損壞的門、地板及電線等,他開始時先自掏腰包購買物品、支付供應商和員工薪資,他在花光一筆錢之後前往沙里爾的辦公室要求支付維修的開銷。
稱不知道資金來源
副檢察司莫哈末阿菲夫詢問他是否知道資金來源,他表示不知道。
較早時,他的兒子賽尤索夫也是YM Auto Wheels公司前業者告訴高庭,三張收據由其父親簽名。
副檢察司拉昔達詢問他是否知道其父親使用其公司的名字進行上述工程以及收取佣金,他表示知道惟沒有收取佣金。
法官拿督莫哈末加米爾明日繼續審理此案。
沙里爾未在2013年估稅年的所得稅申報表中呈報真正收入,接收一張來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志期2013年11月27日的100萬令吉大馬伊斯蘭銀行支票,此舉違反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13(1)(a)條文,而這筆款項疑似來自非法活動。
沙里爾被控在2014年4月25日,在端姑阿都哈林的稅收局分局犯下上述罪行。
在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的框架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罰款最多50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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