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县逆子纵火烧死8名直系血亲家人惨剧,新竹地检署周四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死刑。
ADVERTISEMENT
地检署提供的新闻资料指出,31岁的陈彦翔因积欠债务,与同住在轮胎行的父母亲常起口角,今年6月15日晚约9时40分,陈彦翔又因洗碗等家务事,与双亲发生激烈争执,随后基于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及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住宅等犯意,先于晚上约9时55分,开著妻子的小客车出门买20公升汽油,分装于4桶5公升装的保特瓶空桶内。
晚上约10时05分,陈彦翔开车回到轮胎行门口人行道上,又与父亲发生激烈争吵,便拿出4桶汽油开始泼洒轮胎行一楼工作区、门口及地板等处。
陈父感到害怕立即报警,陈彦翔泼完汽油后以打火机引燃卫生纸,丢向工作区和门口,立即引燃火势并发出爆炸声响,火势迅速延烧,陈父及时逃出屋外。
陈彦翔的母亲与妻子上楼想救出在二楼的亲人共6人(陈彦翔的妹妹、大嫂、2个儿子、女儿、姪女),但因火势过大,未能及时逃出,被呛晕后遭大火烧死。
警方赶到现场后,闻到留在现场的陈彦翔身上散发汽油味、情绪失控,马上将他逮捕并送院治疗,直至7月13日出院。
检方认为,陈彦翔只因家务事与父母争执,为发泄不满情绪,买20公升汽油全部泼洒在1楼,甚至点燃引起大火,断绝在二楼的家人逃生机会、造成8人死亡,犯罪手法残酷、泯灭天良、毫无人性,视人命如草芥,危害程度已达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称情节最重大之犯罪,其杀人手段令人发指,人神共愤,罪无可逭,已无教化之可能,为还被害人公道、抚慰被害人家属失亲之痛,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及确保民众生命安全,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死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